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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寒流來襲,熱呼呼的太陽被關緊閉。冷風呼嘯,凍得叫人發顫。氣溫驟降時,游泳或散步似乎總令人望之怯步。我寧可窩在暖和的房間裡,喝著香濃的花茶,或喝熱騰騰的高湯,或品品小酒,再泡個溫泉或將自己拋進大浴缸,都是另一種恣意的享受。

 

天氣熱時,身上的每一個細胞好像變成不安分的活性粒子,活蹦亂跳,好像非要出去活動一下筋骨才感到快活。天氣冷時,卻變成喜歡將身體瑟縮一團,寧願守在火爐旁,就像習慣冬眠的動物一般。

 

剛到美國時,第一年的冬天真是令人印象深刻。當時天氣下降至攝氏3度時,我已經將母親為我準備的雪衣穿上,儘管我穿得再多,身體包得越扎實,只要走到戶外,吸入寒氣之後,還是不由自主地打哆嗦。當一個人冷得發抖時,牙齒會發出「喀、喀、喀、」那是上排與下排牙齒不斷對撞的聲音,不但如此,還要小心地面打滑,一不小心走在路上還會演出「滑冰驚魂記」。初次遇見的第一場雪,是在下課後,我跟祕魯室友一起到超市買食物,當時氣溫驟降,應該是用冰冷來形容比較確切。當我們買好食物走出賣場時,眼前立刻呈現大雪紛飛的景象。我跟祕魯室友都是第一次經歷雪景,高興地忘記寒冷的滋味,瀟灑地讓雪盡情地灑在身上,興奮地又叫又跳。

 

下雪時,是沒有聲音的,雪花也不會黏在外套上,只要抖一抖外套就可以將雪花趕走。接著,雪越下越大,很快地,屋子、車子、以及整個大地都被漆成白色,整體來說雪總是帶著一種寧靜的美感。零下十幾度的低溫,卻將頑子凍得手指發黑(ps. 當時手指的關節全凍傷,臉頰也凍傷),那年聖誕節放假回台灣時,媽媽看得十分不忍。

 

從第二年開始,冷得感受力好像變遲鈍了,再怎麼冷都能忍受,也許學會了保暖的功夫,身體的凍傷也沒那麼嚴重了。冬天的第一場雪總是令人期待的,在國外我們幾個同鄉的好友們總會聚在一起吃火鍋,回想起來真是一種享受阿。

 

英國的冬天是個既黑暗又濕冷的世界,我常常一個人在房間裡泡薑茶或煮鍋熱湯來喝。由於常常需要一個人在戶外走路,所以頭上一定會帶帽子保暖,只要毛帽一戴上,所有的冷都不怕了。

 

回到台灣,每當寒流來襲,那種冷還真是令人難受。可是我要澄清的是,在國外,室內有暖爐烘托出熱度的,而台灣的冬天,室內跟室外的溫度是一樣冷的。聽說最近台北氣溫降至攝氏10度左右,跟之前20幾度、甚至30度的溫度落差很大,有如洗三溫暖一般,尤其是南台灣到了中午時分有如盛夏般的熱力。

 

其實~~~ 我蠻enjoy這樣的氣溫的,因為~~~ 這樣才像冬天嘛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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